写情书


整理旧物时发现了以前的札记。十五岁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瘦瘦的/高高的/白白的/踢足球/5p1/住在离我家三条街后面/骑摩托的“西瓜”。(别问我为什么帮他取了这样的一个外号,当时觉得他脸蛋红红,笑起来甜得像西瓜,非常迷人)

一年之后他毕业了。我们有始至终,都是陌生人。
之后,我再也没有那么用心的喜欢过一个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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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是为了让生活有个寄托。至少,无聊的时候,也有一个人让自己想想。
喜欢人是最单调的感觉。没有任何的附加成分,就只是单单的喜欢喜欢,马不停蹄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最神经质的是常常会因为突如其来的想起他而独自一人笑了起来。
喜欢是让人金刚摸不着脑的滋味,不按牌出去的味道,让人往往无法自拔。

若你孤单,有否注意过那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

风中有你的味道,入侵我敏感的嗅觉...

今天放学回来后我总觉得好像心房荡漾那样,为什么?
难道是为了在转角处,他骑着单车经过身边,寂寞的路上只有我,和帅帅的他而已。
这种感觉真好!
我忽然想起Slam Dunk里的樱木花道,他也是很希望放学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回家...
P/s:最近的天空总是灰灰的,忽然怀念以往那段天空蓝得要命的日子。

在转弯的一刹之间。看见了他。
只差那么一秒。或许我就可以和他好好的面对面了。
只多那么一秒。或许我就不可以看见他了。

好久好久,我都毫无思绪,
把自己埋在深深的回忆里。
那种滋味并不是很好受,
但我始终都无法领悟。
似乎自己在为了些什么,但总是想不起,
而且,也不想去为自己找一个,
借口,
毫无理由的喜欢他的借口。
要喜欢一个人并不容易,
但我总是不断的那么告诉自己,
喜欢并不是一门学问,
它是藏在心底深处,
最深最真的感觉。

想见他是无止境的温柔。
就像,我们的生活,捉摸不定。
忙,也要忙得快乐。
悠闲也少不得自在。
我很需要一个美美的生活,一个有他出现的生活。
想他,仿佛跟每天刷牙洗脸喝水上学说话一样,不曾消失。
如果世界真的走到极点,我真的好想告诉他,我( )他。

我会想你。
好好想你。

长头发,多么遥不可以的梦想。如今我却一步一步走向它。
那种感觉,有点担心却渗杂了乱乱的快乐。
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

一想到他 就让我快乐
一见到他 就让我满足

不让自己的心受伤 所以喜欢上他
因为站在深处喜欢一个人
比四周流荡好得多
这是感觉

等待 其实不过是一种执著
经常我们的执著
只是一种寄托
若干年后 我要让他发现我。

等到世界末日 我也一样
喜欢你
因为 在心里 你就是唯一


那个4月10日。天气好热。有太阳。也有白云。
4月10日。我好爱这一天。
因为我看见了西瓜。

4月10日。我会怀念这一天。
因为我摸了西瓜的motor。(何时有机会摸他的手?)

4月10日。我会思念这一天。
因为,我觉得西瓜依然是西瓜。(不然是白痴?)

4月10日。我陶醉在这一天。
西瓜踢球姿势好棒!(当然!)

4月10日。我发现天好亮。
因为,西瓜变得好白。(乖乖仔,躲在家!)

4月10日。我好开心!
当我的眼神不小心接触到他的时候。(开心到要哭)

4月10日。我笑得好灿烂!
当我碰了他的motor后的那一刻!(不然要哭得好凄凉?!)

4月10日。太阳好猛。
他汗流浃背。(难道要他发抖?)

4月10日。他好帅。(不用多说,当然的!)

4月10日。他是我的偶像。(绝对不是呕像!!!)
但后来我发现,他的4月10日。是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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