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芜了。

以前每次上班之前都会望一眼,
对自己说:
“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不开心的时候我喜欢吃烧卖。下班后习惯到NTUC。
那时还有宝。还有你。
我已经忘了你陪伴我的那些日子。
偶尔想起你,总带些愧疚。感激对你不外是虚伪。
而我真的如你所预言:
“你走了绝对不会再回头。”
我竟如此。狠心。

第一次看见这信套,一见即爱。
那年我21。刚结束初恋,认识了你。
忘了那段日子是如何活过来,记忆里总有你们。
我在K城四处横走。
顶着大太阳
白衬衫牛仔裤
大包包
独一无二的帆布鞋。

连短袖衬衫的感觉都变陌生。我的盛夏何时到来?

而我忽然很想和你一起在富都奔走。
喝罗汉果水,吃烧鱼,逛大众,走银河社,到大将买《向日葵》,星马买盗版片。
一起大汗淋漓,一起微笑,一起诅咒阳光。
银河社不再引进凯西的商品,《向日葵》停刊。
从此错过。有些人与事。

一直在学院毕业之前我都不会用ps。
旧式电脑常因文件过重当机。
那是我生平第一架电脑,也是最后一架。
什么都不会的我们像只瘦小的猫咪在MIA附近的打印店游走。
在其他学院学生面前常私底下自卑。
好几年后,聚会我都缺席。
但我一直记得那些日子,耀眼得刺眼的日子。

毕业前的最后一份作业。反而轻松,也没像往常般赶得死去活来。
我很用功。可能当时想要用功来见证一些记忆。
婆婆在我交上作业的一个月左右逝世。
偶尔想起她,不知道她现在在哪。还记得我吗?记得被她带大的我吗?

Comments

eL said…
R U the Meizi that I kn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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